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26日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的原董事长徐龙贪腐案进行一审宣判。法院认定,徐龙利用了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了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有1349.198万元、港币200万元、美元3万元、英镑1万元。法院以受贿罪判处了徐龙无期徒刑,剥夺了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了个人财产人民币700万元。
记者采访了解到了,自从2013年开始,广东移动多名高管相继的被调查,陆续进入了司法程序,有的已经被判决。这些高管就与合作商勾结,通过了控制项目运作、操纵采购招投标等等的方式受贿,违纪违法的金额数以亿计。
法院审理查明,2007年5月,徐龙在担任广东移动的董事长、总经理期间,时任广东移动市场部总经理的李欣泽(另案处理)为了得到被关照和提拔,介绍了徐龙及其妻子王健英(另案处理)就以每平方米0.4万元,明显低于了市场的价格,购买了三个商铺,共计人民币约204.464万元。2008年的1月,李欣泽又安排了他人以每平方米1万元的价格购买了这三个商铺,总价共为人民币511.1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