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7岁的物业青年男子张某,在2014年的时候,张某与李某等人合谋,逐渐当上了“职业碰瓷人”。张某等人驾驶汽车在路上行驶时故意与并道车辆发生剐蹭,在近一个月里,便成功敲诈了10名酒后驾车的司机,敲诈金额达六千余元。
2014年的4月到5月之间,张某和其同伙人来到河东区的一个烧烤摊,由李某在烧烤摊上寻找酒后驾车的司机,将酒后驾车的司机的车牌号发给其他同伙。张某等人驾驶汽车尾随并故意与酒驾司机的汽车发生剐蹭,然后以对方酒后驾车相威胁,先后敲诈9起,涉案金额近10万元。后经被害人报警,公安机关将张某等5人抓获归案。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张某等人主动退赔涉案赃款,取得被害人谅解。近日,河东区人民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五年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分别判处被告人李某等4人一年六个月至四年六个月等不同刑期,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